去年9月15日去世的MBC气象播报员故(故)오요안나被指控为“职场骚扰”的受害者,MBC及其同事等已被警方和劳动部控告。
29日,在线社区DCinside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呼吁对오요안나的职场骚扰指控进行调查和严惩。
作者自我介绍为“平时通过国民信访举报娱乐圈、政界的不当行为或社会普遍的腐败现象的市民”,并表示“故오요안나的‘职场骚扰事件’于28日分别向警方和劳动部提出控告。”
此外,作者还认证了28日通过国民信访向首尔特别市警察厅首尔麻浦警察署和劳动部提交控告书的记录。作者公开的控告书中,MBC及部门负责人,以及被指控的两名同事气象播报员被列为被告。
作者引用27日《每日新闻》的报道称,“故오요안나(以下简称‘故人’)在MBC任职期间,遭到两名同事气象播报员的持续职场骚扰。故人经历了同事失误却将责任推给她的情况,并在下班后被不当召回公司,遭受精神痛苦。这种骚扰被推测为反复发生。”
同时表示,“故人向4名MBC相关人员告知了受害事实的情况,遗属方面公开的证据(对话内容、录音、遗书等)确认了故人对受害的诉说。然而,MBC表示‘故人从未向负责部门(经营支持局人事团队人事咨询室、监察局清廉中心)或与其共事的管理责任人告知过自己的苦衷’,并在事件发生后也未采取适当措施。”并指出“由于MBC的解释与故人向相关人员告知受害事实的情况相冲突,这表明‘组织内报告体系’未能正常运作或‘举报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
作者还提到《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3(发生职场骚扰时的措施)中规定“用人单位在接到举报或意识到职场骚扰发生时,应立即对当事人等进行客观调查”,并指出“即使受害者未请求,用人单位也应自行确认职场骚扰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表示“根据该法律条款来看,这可能被评估为用人单位未履行调查义务。这表明MBC未能充分履行对职场骚扰发生的法律义务。”
作者对被告MBC提出了职场骚扰举报放任及调查义务不履行和工作过失致死的可能性,对部门负责人则请求调查其在意识到骚扰后放任的嫌疑及管理者的报告义务。此外,对被指控为职场骚扰当事人的两名同事气象播报员,认为其持续骚扰行为很可能违反《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2(禁止职场骚扰),因此呼吁进行调查。
作者还表示“此次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人的冤屈,更应成为检验用人单位‘法律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的重要契机”,并请求警方和劳动部紧密合作,查明事件真相,明确职场骚扰问题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故人于2021年5月通过MBC气象播报员的考试并开始活动。2022年曾出演tvN的《你真漂亮(유퀴즈)》而被大众熟知。故人于去年9月以28岁之龄去世,此事于去年12月被后知后觉地披露。
27日,《每日新闻》报道“在解锁的오요안나的手机中发现了17页共2750字的遗书。遗书中包含了对两名特定气象播报员的职场骚扰的控诉。”由此引发了故人去世与职场骚扰有关的疑虑。
对此,MBC方面表示“故人在作为自由职业者工作期间,从未向负责部门或与其共事的管理责任人告知过自己的苦衷”,并表示“如果遗属基于新发现的遗书请求确认事实关系,MBC将准备在最短时间内展开真相调查。”
遗属方面于30日表示“不会向MBC请求事实关系”,并表示“希望MBC自行调查并进行真诚的道歉广播。”此外,去年12月已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涉嫌职场骚扰的同事提起民事诉讼。
[金素妍 스타투데이 记者]
控告人文章全文
故 오요안나 씨职场骚扰事件:呼吁彻底调查和严惩
2025年1月28日,本控告人就故오요안나的职场骚扰事件向首尔麻浦警察署和劳动部提交了控告书。
控告人在总统尹锡悦第一次逮捕令执行期限到期的6日,通过“112短信举报”表示“呼吁警方特警队采取措施,派直升机进入总统官邸。”与MBC在新闻稿中提到的“试图动摇MBC的势力”无关,为了表明控告人的中立立场,特此说明。
根据27日《每日新闻》的报道,故오요안나(以下简称‘故人’)在MBC任职期间,遭到两名同事气象播报员的持续职场骚扰。故人经历了同事失误却将责任推给她的情况,并在下班后被不当召回公司,遭受精神痛苦。这种骚扰被推测为反复发生。
故人向4名MBC相关人员告知了受害事实的情况,遗属方面公开的证据(对话内容、录音、遗书等)确认了故人对受害的诉说。然而,MBC表示“故人从未向负责部门(经营支持局人事团队人事咨询室、监察局清廉中心)或与其共事的管理责任人告知过自己的苦衷”,并在事件发生后也未采取适当措施。
MBC的解释与故人向相关人员告知受害事实的情况相冲突,这表明‘组织内报告体系’未能正常运作或‘举报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
① 法律问题:用人单位的调查义务与MBC的消极态度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3(发生职场骚扰时的措施),用人单位在接到举报或意识到职场骚扰发生时,有义务立即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这表明即使受害者未请求,用人单位也应自行确认职场骚扰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MBC表示“如果遗属基于新发现的遗书请求确认事实关系,MBC将准备在最短时间内展开真相调查”,但根据该法律条款来看,这可能被评估为用人单位未履行调查义务。这表明MBC未能充分履行对职场骚扰发生的法律义务。
② 控告内容:被告1~3的责任
控告人在控告书中对包括MBC组织和责任人在内的被告3人分别列出了以下责任。
甲. 被告1(MBC)
∙ 职场骚扰举报放任及调查义务不履行:MBC被指控在接到职场骚扰举报后放任或未进行调查。特别是如果举报未被传达,这意味着“组织内报告体系的失败”,未能采取“受害者保护措施”可能违反《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3(发生职场骚扰时的措施义务)。
∙ 工作过失致死的可能性:MBC被指控未能履行对故人极端选择的间接影响的工作“安全关怀义务”,可能适用《刑法》第268条(工作过失致死)。
乙. 被告2(部门负责人)
∙ 对骚扰的认知后放任的嫌疑:部门负责人被指控在意识到故人遭受骚扰后放任或未采取适当措施。作为管理者未履行安全关怀义务的行为可能承担《劳动基准法》和《刑法》上的责任。
∙ 管理者的报告义务:如果管理者意识到受害事实却未报告,这可能导致组织性放任,这种疏忽直接导致后续措施的缺失。
丙. 被告3(两名同事气象播报员)
∙ 持续骚扰行为:故人被确认遭到同事气象播报员的持续骚扰。具体而言,工作失误责任推卸、下班后召回、重复指责等被评估为明显的职场骚扰行为,可能违反《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2(禁止职场骚扰)。
③ 事件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
此次事件将成为职场骚扰预防及用人单位法律和社会责任的提醒的重要契机。MBC过去通过对职场骚扰事件的批判性报道强调了作为公共广播的责任。然而,在内部问题上未能进行调查和保护措施,严重损害了作为公共广播的信任。
因此,控告人请求“为了解决故人的冤屈,通过彻底调查和严惩实现正义”,并请求警方和劳动部积极合作。
④ 结论
此次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人的冤屈,更应成为检验用人单位“法律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的重要契机。
MBC根据《劳动基准法》第76条之3有法律义务对职场骚扰举报进行立即和彻底的调查及受害者保护措施。然而,此次事件中未能充分履行这些义务的指控已被提出,因此需要对“组织内应对体系”和“法律程序遵守情况”进行细致审查。
因此,控告人请求警方和劳动部紧密合作,查明事件真相,并明确职场骚扰问题的法律责任。此外,应制定法律和制度上的改进措施,以实质性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职场骚扰的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