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漫画作家周浩敏的妻子出席了因情感虐待其儿子而在一审中被判缓刑的特殊教师A的上诉审判,要求严惩。
20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6-2部(法官金恩正、姜熙京、郭亨燮)对特殊教师A涉嫌违反儿童虐待犯罪的处罚特别法及残疾人福利法的上诉审理进行了结案审理,周氏的妻子请求严惩。
周浩敏的妻子在当天获得发言权后表示:“最让人心痛的是,孩子遭受老师的讥讽、忽视、辱骂和对残疾的歧视,而被告方在一审中提出的无罪主张更是令人无法接受。”并指出:“‘有自闭症的孩子必须这样教才能理解’等论调,根本无法不把残疾儿童视为连小狗都不如的存在,而在二审中仍然反复出现。”
她接着说:“尽管我的家庭是受害者,但因为父亲是名人,卷入舆论漩涡,脸孔、住址、姓名等都被曝光,甚至还受到过杀害威胁。”并指出:“被告方的律师不仅将法院提交的与孩子相关的敏感咨询内容直接公开给媒体,教育厅长在事件真相尚未查明之前就为教师写公开请愿书并支持其复职,毫不犹豫地进行了二次伤害。”
她表示:“每天都要看着孩子几次失禁,强迫症加重,躲避他人的父母心如地狱。”并请求法庭:“孩子还不能回到学校,请务必考虑受害儿童的立场。”
检方当天与一审相同,向A提出了10个月监禁和3年就业限制的请求。检方解释称:“本案是儿童虐待犯罪的举报者反而对儿童进行了情感虐待,罪行极其恶劣,但被告却否认犯罪,未表现出认真反省的态度。”
被告的律师辩称:“(提交的录音内容)根据通信秘密保护法的规定,不能作为支持公诉事实的证据。”并表示:“即使法庭的判断与我们不同,被告的行为本身也不能被视为公诉所称的儿童虐待行为。”
A表示:“没有特别要说的。”
当天,约30名残疾儿童的父母和特殊教师前来旁听审判。
此前,A于2022年9月在京畿道龙仁市一所小学教室内对周浩敏的儿子说:“习惯非常恶劣,讨厌死了。你让我讨厌,我也讨厌你。”因而被控情感虐待受害儿童。周浩敏将录音机放在儿子的外套里送到学校,基于录音内容等向警方举报A,调查由此开始。
A在一审中被判缓刑200万韩元,判决有罪。然而,A表示:“担心其他教师和特殊教师的教育活动会受到影响。”并提出上诉。
上诉审判的判决将在5月13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