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手金浩中为减轻指控的刑期,写了100封悔过书。
8日,Star News报道金浩中在上诉审后写满100封悔过书,向法庭请求宽恕。
目前金浩中即将于19日迎来上诉审第二次公审。他面临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危险驾驶致伤、逃逸致伤,以及根据道路交通法的事故后未处理等指控。去年11月,他在一审中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
此后,金浩中的律师在上诉审第一次公审中否认了金浩中酒后驾驶的指控,并表示“被告(金浩中)已经知道经理会代为自首,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警察局进行酒精测试。”
接着他还声称:“如果是酒后驾驶,应该喝的是烈酒而不是罐装啤酒。”
在金浩中方面持续否认指控的同时,针对他的请求书也不断被提交到法院。
[池承勋 Star Today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