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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基,胜诉对后期结算金诉讼…“承认未结算的故意性”

Seunghun Ji
输入 : 
2025-04-08 09:20:42
李胜基。照片|Big Planet Made Entertainment
李胜基。照片|Big Planet Made Entertainment

歌手兼演员李胜基在与前公司Hook Entertainment(现绿蛇媒体)的结算金诉讼中胜诉,并公开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

所属公司Big Planet Made Entertainment于8日表示:“原告(Hook Entertainment)未支付结算金且未提供结算资料的行为,属于故意或至少是重大过失,未能妥善履行对被告(李胜基)的专辑及音源收益结算义务,破坏了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的高度信任关系。”

这意味着Hook Entertainment本应在法律和合同上向李胜基提供结算资料,但超过10年未履行,这种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了与艺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此外,判决书中指出:“在原告独占管理被告的专辑及音源收益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被告对原告有高度信任,然而在原告未妥善履行专辑及音源收益的结算资料管理、结算明细书编写及结算资料提供义务的情况下,被告很难轻易得知专辑及音源收益的结算金债权的产生。”这表明在公司独占管理专辑及音源收益的情况下,作为所属歌手的李胜基承认对结算明细的透明性判断并不容易。

早前,李胜基在2022年向一直以来工作的Hook Entertainment发送了内容证明,指出在18年内未进行音源收益结算,且未收到结算资料及结算金,并通知解除专属合同。

随后,Hook Entertainment支付了自行计算的约5400万韩元的结算金,但因广告收益结算过多,主张返还9亿韩元,并提起了债务不存在确认诉讼。

对此,在4日进行的结算金诉讼一审中,法庭支持了李胜基,判决“Hook Entertainment需向李胜基额外支付5810万韩元。”

李胜基在与前公司进行结算金相关的法律斗争时,直接呼吁:“请不要让和我一样年轻的后辈们受到痛苦”,推动了对娱乐企划公司每年必须至少一次以书面(包括电子文档)形式向所属艺人提供结算明细及其依据的会计资料的义务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实施条例部分修正案的立法,即所谓的“李胜基事件防止法”。

因此,此次法庭的判决将成为未来娱乐圈不公正合同惯例及不透明结算系统的又一次警钟。

[池承勋 Star Today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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